深圳行政单位常用资产配置(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
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
固定资产是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配置和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行政单位的运转效率。同时,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收入,也是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来源之一。
资产配置
1. 常用资产的范围
行政单位的常用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等。这些资产是单位日常工作不可或缺的,且使用频率较高。
2. 配置原则
行政单位在配置常用资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实惠的资产。
- 实用性原则:资产应符合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并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
- 安全性原则:资产配置应考虑安全性,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
3. 配置程序
行政单位配置常用资产时,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 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资产配置需求。
- 审核评估:由相关部门对资产需求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是否必要。
- 编制计划:根据审核评估结果,编制资产配置计划。
- 采购招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采购招标。
- 验收入账:资产采购完成后,进行验收入账。
资产处置
1. 处置原因
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的原因主要包括:
- 资产老化或损坏:资产使用年限已到或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
- 技术更新:资产技术落后,无法满足单位发展需要。
- 资产闲置:资产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2. 处置程序
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 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 审核评估:由相关部门对资产处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确定资产价值。
- 编制计划:根据审核评估结果,编制资产处置计划。
- 处置方式:根据资产价值和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拍卖、废旧回收等。
- 收入入账:资产处置后,将收入入账。
处置收入管理
1. 收入用途
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应按照以下用途使用:
- 补充单位预算:用于弥补单位财务预算的不足。
- 购置新资产:用于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改善单位工作条件。
- 维护保养:用于对现有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2. 收入监管
行政单位应加强对资产处置收入的监管,确保收入的合理使用和合法合规。具体措施包括: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制度,规范收入使用和监管。
- 定期核查:对资产处置收入进行定期核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
- 加强监督:加强对资产处置收入使用的监督,防止收入挪用或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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