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在期货交易市场中,期货交易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 交易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选择期货品种、交易方向和交易价格,在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
2. 结算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按照期货合约规定的结算规则和期限,对期货交易进行结算。包括平仓结算、到期结算和交割结算。
3. 风险控制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通过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控制自己的交易风险。包括利用套期保值、风险分散和止损单等手段。
4. 信息获取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及时获得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媒体等发布的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包括期货行情、市场分析和监管政策。
5. 申诉权
期货交易主体若对期货交易或期货公司服务不满,有权向期货交易所、期货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6. 清算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在期货公司破产清算时,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清算自己的期货保证金和交易权益。
7. 合法保护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包括追究期货公司和交易对手的违约责任,以及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8. 参与市场管理权
期货交易主体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大会或期货行业协会等渠道,参与期货市场的管理和决策,为行业发展贡献意见和建议。
9. 接收风险警示权
期货交易主体有权接收期货公司提供的风险警示,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潜在亏损,以此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10. 责任权利相一致
期货交易主体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遵守期货交易规则,承担交易风险,履行期货合约和维护市场秩序等。
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您坐沙发呢!